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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把偷来的东西卖给乙,乙又卖给丙,乙、丙均不知情。-

2024-08-25编辑:本站
甲把一个手机借给乙,乙又卖给丙,丙在知情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甲能否向丙要回手机?~

1。假如丙知情,则与乙构成“恶意串通”,属于乙丙共同侵犯甲的手机所有权,甲有权要回手机,并对乙丙2人主张权利
2。假如丙不知情,乙丙之间公平交易,那么可以认定丙是善意第三人,那么可以认为是善意取得,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甲不能要求丙返还手机,而应向甲主张权利
答案就是这样,没有很多种,关键是能不能认定丙是善意取得,“善意”肯定是不能“明知”乙对手机无权处分,但是不一定不知情就是“善意”,比如乙丙的交易是以明显不公平的价格,那么丙的购买行为也不能认为是出于善意的
楼上几位的答案好像基本上都是对的,不过在这个问题上,乙本身不是物的所有人,事实上无权处分,而丙是否对“乙的无权处分知情”决定着丙的行为是否出于善意
题目不很难,是因为条件不明确才会有很多种答案

不算
乙算是善意取得,不用返还
返还原物,比如:我租用了你的车,到时了我还给你,叫返还原物。

理论上乙丙之间的买卖成立警察不可以没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吧,一般会构成甲的盗窃罪(除非另有特殊罪名,或其他条件限制),是甲来承担刑事责任的啊。
要真的已经没收了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因为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仍给丙带来了损失,并且是得利一方,可以根据民事原则提起诉讼,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我只是个法律本科学生,还没怎么学具体呢。

这个问题上,国内做法不是那么统一,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属于善意取得,按说不应该追缴的.

收赃是指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而购买的行为.
这里的明知还包括应当知道,比如一件同等条件下市价为3000元的物品,对方300元就卖给你了,作为智力健全的你就应当考虑到可能是赃物这一情况,而不是必须要对方告诉你是赃物.
另外,无论什么合法交易都应当要求对方出具有效的购买或证明凭证,在对方无法出具以上凭证的情况下,可以认为此物有赃物的可疑.
所以,如果符合以上两点就不能推脱说不知情!

公安是有权利追赃的,而且赃物是不受善意取得的保护的,丙的损失可以找到乙,乙再找甲。

不追缴的话,就等于要受害者承担损失,这是否很不公平,而且乙丙完全可以在之情而无证据的情况下否认之情。这个问题应该属于法律的不健全吧。

  • 甲将一块玉石交给乙保管,乙擅自卖给了丙,丙是一个玉石雕刻师,将玉石...
  • 答:物权行为无效,甲有权要求丙归还玉石,丙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丙对玉石进行了加工,如果加工行为造成了玉石大幅度增值,那么丙取得玉石所有权,甲应要求乙赔偿损失。如果增值幅度较小,甲需要向丙支付加工费用。如果造成玉石减值,甲可以要求丙这部分赔偿损失。

  • 甲捡到一个羊,卖给不知情的乙,乙牵羊回家碰到羊主人丙。。。
  • 答:物权虽然有追及效力,但善意取得可以阻断这一效力,因此丙无权主张乙还羊。“偷来的羊,我不知情,在公开的交易市场按市价买来,所有权归我”这种情况为了保证交易安全适用善意取得,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权。注:原则上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有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同样的情况——捡来的羊,我却...

  • 甲把车卖给乙,乙又卖给丙,丙又卖给丁,都无协议无合同,如出现事故谁负责...
  • 答:车是动产,转移与否可以依据是否支付款价及车辆交付来判断。如果完成产权转移,应当由最后占有人承担事故责任。

  • 甲有一辆面包车,后来卖给了乙,但没有过户,后来乙又把车卖给了丙,也没...
  • 答:实际上目前这辆车的权属并未发生变更,依然是甲所有,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但是未履行。甲应当将车辆交付乙,并协助乙办理过户手续,乙应主动办理过户手续。由于车辆牌照无法过户,甲目前依然可以注销车辆牌照并不需征得乙的同意。此车现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甲依然要承担责任。乙和丙在明知车辆并非乙所有的...

  • 甲没继承权将房子卖给乙。乙又卖给丙。没有过户。小想要回房子。应该怎...
  • 答:按照法律角度来讲,这个房子现在还不属于甲乙丙三人的任何一人 1.甲没有继承权,即房子产权不属于甲,属于合法继承人或者原户主 2.既然甲没有产权,在未经产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买卖,属于违法,所以当然也不属于乙 3.乙与丙的交易更是个玩笑 4.产权所有人没有同意,当然也就不能过户,买卖协议没有...

  • 甲把房子卖给乙乙的爱人又把房子卖给丙如果甲给丙过户签字违法吗...
  • 答:甲把房子卖给乙乙的爱人又把房子卖给丙,如果甲给丙过户签字,是违法的。

  • 我的手机被甲抢了,甲把手机卖给了乙,现在甲乙都被警方找到,证据确凿...
  • 答:手机被甲抢,甲把手机卖给乙,如果乙不清楚手机是赃物,并且价格属于正常的市场价格,乙属于善意占有,乙可以不把手机无偿还给你。如果知道是赃物,或者价格非常便宜,应当将手机无条件退给你。

  • 甲卖给乙一个东西,乙没付款,乙把债务转让给了丙,因为丙欠给乙的،...
  • 答:您好!根据您的问题现做如下回答:您的问题属于《民法典》合同编所规制的内容。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因此,如果乙在未经甲同意...

  • 求助,甲有头牛,500卖给乙,乙又600卖给甲,甲又700卖给乙,乙又800卖给甲...
  • 答:600+800=1400元 500+700=1200元 1400-1200=200元 500-200=300元 甲赚了300元

  • 房主甲给房子卖给了乙没有过户,乙又给房子卖给了丙,丙想过户乙死了...
  • 答:想办法把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找到,连同乙和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提交到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如果两个买卖合同都有效,那么就请求法院判决甲帮助过户。但是,如果找不到甲和乙之间的合同,那么乙和丙之间的合同就没有效力,因为房屋没有过户,理论上物权是不属于乙的,因此合同的标的物不存在,这样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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